山东中邮物流一级干线运输服务外包项目(包2、包3、包6、包14、包15)(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适用于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山东中邮物流一级干线运输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山东中邮物流一级干线运输服务外包项目(包2、包3、包6、包14、包15)(二次)
二、项目编号:HCJSZB-2025-026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
(一)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38个路向的一干邮路,服务期至2026年7月31日,按实际订单量据实结算。
二、(二)标段划分:原项目拟依据去程邮路目的省份所处方向将38个路向邮路划分为15个标段(详见采购限价),标段中每条线路设置最高限价,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需求的前提下,各标段运费总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兼投5个标段,可兼投兼中。每标段采购一主一备两个供应商。本次为山东中邮物流一级干线运输服务外包项目(包2、包3、包6、包14、包15)二次采购,之前参与(包1、包4、包5、包7、包8、包9、包10、包11、包12、包13)并成功报名其中5个标段的供应商不可参与本次项目。
(三)采购限价:
标段号 | 线路名称 | 车型(吨) | 邮路属性 | 里程(公里) | 最高限价(元/趟) | 预估趟次(仅参考) |
2 | 德州-中山 | 30 | 单程 | 1940 | 12475 | 38 |
聊城-中山 | 30 | 单程 | 1849 | 12974 | 111 | |
3 | 菏泽-中山 | 30 | 单程 | 1668 | 11078 | 77 |
济宁-广州 | 30 | 单程 | 1680 | 11776 | 76 | |
济宁-中山 | 30 | 单程 | 1745 | 11776 | 26 | |
6 | 济南-海口 | 30 | 单程 | 2345 | 16266 | 207 |
14 | 德州-上海 | 30 | 单程 | 988 | 6916 | 35 |
聊城-上海 | 30 | 单程 | 883 | 6181 | 198 | |
15 | 烟台-合肥 | 30 | 单程 | 1009 | 6804 | 6 |
临沂-芜湖 | 30 | 单程 | 485 | 3880 | 21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结算计价方式
1.费用按月结算,根据各线路车型和发班数量计价邮路运费结算方法:每月运费=∑邮路单趟次车型单程单价×当月单程对应车型趟次+∑邮路单趟次车型往返单价×当月往返对应车型趟次(返程无量只按单程结算)。
2.投标报价即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含税报价中包含运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维护成本、保险、税费、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运行所涉及的一切成本,并已考虑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并能提供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非完税证明,开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30天)。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招标人指定的城市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且年度的平均净利润不得为负值。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六)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人承诺业务合作中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二)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三)供应商须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十四)供应商承诺在与邮政企业往期合作期间,未发生过扣押货物、不服从调度、煽动或组织群体事件等行为。
(十五)投标人能够提供准牵引总质量30吨及以上的牵引车头5个和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的半挂车厢5台。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供应商所有);
②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③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十六)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少1个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并加盖公章,同时须提供相对应的满足金额要求的年度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票按时间顺序排列且合计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
(十七)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十八)投标人的在职司机不得少于5人,提供在职司机的社保缴费证明及对应的驾驶证(须为A2驾驶证)。
(十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的项目/选择接受邀请的项目—上传报名资料—(审批通过)—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包报名,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报名资料需按下列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按照平台认可格式上传,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拒绝接受。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注:为保证投标人顺利报名完成,请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最晚时间在报名截止前两个小时上传,如因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不足两个小时,造成因资料审核未通过或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缴纳报名费。本项目文件费用为200元(联系招标代理人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方式交纳)(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如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已缴纳的文件费不予退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0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并在2025年10月21日上午08:30 -09:3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到”流程。供应商未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响应将被拒绝。请供应商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供应商应通过制作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及解密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开标室。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2025】年【10】月【21】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开标室】。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
(四)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七、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签到后安排的系统解密预留操作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可根据项目规模及报名人数适当延长)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招标)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
3)《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4)《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
上同时发布。
其它网站转载无效。(按照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公告期限
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日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采购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三楼
邮 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 董经理
电 话:13953127127、0531-87039399
--户名: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五路支行
--账 号: 1602111819000043315
--电子邮件:huachunzx@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