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生产楼采暖系统改造工程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生产楼采暖系统改造工程,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生产楼采暖系统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HAZB-FZ-GC-17250199
2.3采购内容:采暖系统改造。
详细内容见比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预算:492928.78元。
2.5工期:30天。
2.6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两年。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常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3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省分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3.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3.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履行合同的记录、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专业资格条件
3.8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5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招投标云服务线上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文件费”—“项目经理审核通过”—“获取文件”,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4.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上传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站前街1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人:黄娟、郭增林、程素萍
电话/传真:1399426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