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邮快合作及生产支撑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0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邮快合作及生产支撑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JYG-2025-02-26

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邮快合作及生产支撑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邮快合作及生产支撑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JYG-2025-02-26

3、招标内容:

确定1家人力服务供应商,为嘉峪关市分公司提供邮快合作、快递进村、高铁站接报、日报社接报、网点配餐等提供车辆驾驶服务。

(一)标段划分:

按照采购内容,本项目按照一个标段进行购置,具体如下:

项目实施地点

名称、内容

嘉峪关市

嘉峪关市分公司邮快合作及生产支撑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预算

名称、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嘉峪关市分公司邮快合作及生产支撑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23

采购单价限价如下

序号

线路

采购限价

备注

单价(元/趟次)

费用预算(元/年)

1

邮快合作线路:嘉峪关邮件处理中心-兰州第16邮电支局-嘉峪关邮件处理中心(里程:220公里)

240

86400

按照360天预算费用

2

快递进村线路:嘉峪关邮件处理中心-金翼物流园-文殊镇文殊村-新城镇泥沟村-嘉峪关市邮件处理中心(含邮件装卸)(里程:96公里)

230

82800

按照360天预算费用

3

高铁站接报线路:嘉峪关雄关广场-嘉峪关南站-嘉峪关邮件处理中心-嘉峪关雄关广场(含报刊装卸)(里程:22公里)

60

21600

按照360天预算费用

4

日报社接报线路:嘉峪关雄关广场-嘉峪关日报社(建设西路10号)-嘉峪关邮件处理中心-嘉峪关雄关广场(含报刊装卸)(里程:9.5公里)

40

10440

按照261天预算费用

5

网点配餐线路:嘉峪关雄关广场-迎宾路支局-火车站支局-矿区支局-大唐支局-新南支局-河口支局-中路支局-新北支局-嘉峪关雄关广场(里程:20公里)

120

27840

按照232天预算费用

本项目采购限单价,报价基于单价,并采用优惠率的方式进行报价。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资金来源:自筹。                       

5、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二)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六)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并扫描加盖公司鲜章。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 (https://cg.11185.cn) ,按照公告要求格式将“投标人资格条件:”所需所有相关资料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上传审批,通过审批后,我公司将为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预留的邮箱中发送“采购文件缴纳通知单”,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参加。 资料费:200 元/套,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招标,报名资料原则上对电子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以纸质文件作为补充。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及签到:

线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13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

线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及解密地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后,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开标一览表的签章。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一) 开标形式:本项目线上线下并行开标。

线上: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

线下: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5年3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现场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签章操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0937-6311287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春光丽庭东门5-1-4号

联 系 人:谢经理    17693259470

(报名前有需求请电话咨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