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150100M166M01618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3 年邮政网点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
司包头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框架协议,有效期 6 个月,预算金额为 23.8 万元,首批采购数量为 153.5 吨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3 年邮政网点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3 年邮政网点取暖用煤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2.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3.响应人近三年内(2020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4.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中; 5.响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7.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与邮政
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
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
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
响应,本项目中选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25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沼潭火车站对面包头市邮政分公司机关
楼 3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沼潭火车站对面包头市邮政分公司机关
楼315 室
七、其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2023 年邮政网点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
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地 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 11 号街坊包头市邮政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玉君
电 话:0472-8615102
电子邮件:13793811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无
地 址: 无
联 系 人: 无
电 话: 无
电子邮件: 无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