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21年供暖用煤(含生物质颗粒)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LNKL-gnym20211103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2021年供暖用煤(含生物质颗粒)项目。
3、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
燃料预计需求量(吨) |
拦标单价(元/吨) |
预算额度(万元) |
备注 |
1 |
煤 |
524 |
1550 |
81.22 |
|
2 |
生物质颗粒 |
12 |
1450 |
1.74 |
|
合计 |
536 |
—— |
82.96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2.96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全部内容及相应服务。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11月3日至 2021年11月8日,工作日上午 8 时至12 时,下午 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55-157号) 获取采购文件。
领取文件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文件费:15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9日9:0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21年11月9日8:30至9:00。
2)递交地点: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55-160号)。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谈判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16-7106042
招标代理名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邮政编码:121000
项目联系人:佟爽
电 话:0416-3727777
银行信息(适用于递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锦州银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227000730
账 号:4101 0011 8294 354
电子邮件:lnkllnkl@126.com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