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车用成品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11-24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车用成品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招标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车用成品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K-2020-YZ39

  3、预算金额:约1000 万元(人民币)

  4、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及数量

  备注

  01

  成品油采购(92#汽油、95#汽油、98#汽油、0#柴油、-10#柴油、-35#柴油)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成品油零售价格,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服务区域: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部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并能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货物及其售后服务等;

  (2)投标人须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4)具备成品油检测报告。

  5、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6、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7、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三、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

  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报名。

  四、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成品油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采购文件的发售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生产楼717会议室。

  七、开标会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会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生产楼717会议室。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lngp.nen.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九、公告有效期:本公告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止。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人:魏郁飞

  电  话:024-2258235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4-3133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