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农村支局五小食堂及县公司员工食堂家政服务外包项目

2020-11-09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农村支局五小食堂及县公司员工食堂家政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ZWKYC202011207,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盐城市分公司2020年对全区部分县(市、区)分公司农村支局小食堂家政服务进行外包,二年期招标,合同一年一签。预算金额368.35万元人民币(含税)。

  1.2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主要为农村支局五小食堂、县公司员工小食堂提供买菜、烧饭服务支局食堂公共区(即除个人房间外的区域)卫生保洁。

  (2)工作时间:

  农村支局五小食堂:每个网点安排1名服务人员负责每天烧一顿午饭,4-11月期间周六或周日休息一天,1、2、3、12月旺季不休息。

  盐都17人、亭湖10人、响水11人、滨海20人、阜宁20人、建湖15人、大丰29人、东台26人,计148人。

  县公司小食堂:共6个人,全年烧饭。

  响水县公司食堂需1人:就餐人数约5人;中餐和晚餐;全年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建湖办公大楼食堂需2人:就餐人数约30人;中餐;全年周六、周日休息、节假日休息;1人厨师、1人帮厨。

  大丰办公楼食堂需1人:就餐人数约10人;中餐和晚餐;全年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大丰邮区食堂需2人:早餐约60人就餐、中餐约30人就餐;全年无休。 

  (3)服务人员要求:

  年龄40-60周岁左右,身体健康,要求会做饭。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包一服务范围为:盐城(盐都、亭湖)、东台、大丰(一类地区),

  标包二服务范围为:建湖、滨海、阜宁、响水(二类地区),

  贰个包段必须全投,按标段分别评标,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二个。

  1.4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见下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

  单位

  需求人数(人)

  使用时间(月)

  含税综合单价限价(元/人/月)

  备注

  支局五小食堂

  县公司食堂

  支局五小食堂

  县公司食堂

  支局五小食堂

  县公司食堂

 

  第一标包

  盐都、亭湖

  27

  /

  24

  /

  991.1

  /

 

  大丰

  29

  3

  24

  24

  991.1

  2376

 

  东台

  26

  /

  24

  /

  991.1

  /

 

  第二标包

  建湖

  15

  2

  24

  24

  870.42

  2804/1736

  职工食堂厨师每月2804元,帮厨每月1736元

  阜宁

  20

  /

  24

  /

  870.42

  /

 

  滨海

  20

  /

  24

  /

  870.42

  /

 

  响水

  11

  1

  24

  24

  870.42

  2483

 

  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加盖公章或提供2018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投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近三年内,和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含下属县公司) 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完毕,中途退出的;

  (9) 近三年内,和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含下属县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09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aofang.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高芳,电话:18912500909)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五小食堂-标书费”。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盛州集团商办楼15层开标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39号盛州集团商务楼15层

  地    址: 盐城市解放中路8号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18912500909

  电    话:0515-88327220

  电子邮件:gaofang.jswy@chinaccs.cn

   

  2020 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