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邮政本部院落整治项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0-11-1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邮政本部院落整治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已得到项目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备案,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工程的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春邮政本部院落整治项目工程施工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50号。

  3、项目投资:2296171.74元;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具体项目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符合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件相关规定,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安生生产许可证。

  6.财务要求:

  1)提供近2019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7.投标保证金凭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要求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要约价(投标人响应该报价即可)为:2296171.74元。

  3、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5、其他说明:(1)本工程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6 日至2020年11月20日,从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宜春市锦绣大道龙达公寓A座13楼)获取,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网及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联系人: 段女士      

  电  话:183705325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15387910616

  邮  箱:405672281@qq.com 

  地  址:宜春市锦绣大道龙达公寓A座1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