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宜兴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及承揽人员管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1-11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宜兴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及承揽人员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KWX20201105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宜兴市分公司劳务派遣及承揽人员管理采购项目,涉及岗位包括邮政营业、投递、分拣、驾驶、生产辅助、专业业务人员、警邮营业、大堂经理、客服、烟草配送、客户经理、食堂服务及门卫等,人员约460人。其中:劳务派遣50人,劳务用工费用约550万元;劳务承揽300人,劳务承揽用工费用约2700万;劳务外包110人,劳务外包用工费用约860万元。

  中标人须及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岗位相符的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用工合同、及时安排劳务人员的替补、安排业务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按规定支付薪酬与缴纳社会保险金等。具体岗位要求与服务规范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1.2服务内容

  项目预算:总金额大约55万元(含税)。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服务区域: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劳务派遣、承揽或外包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不同管理方式对月人均管理费进行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劳务派遣管理费最高限价:人均100元/月(含税),管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权重10%;

  劳务承揽管理费最高限价:人均100元/月(含税),管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权重65%;

  劳务外包管理费最高限价:人均100元/月(含税),管理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权重25%。

  注:

  1、(1)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按实际发放的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开具发票,开票税金已含在管理费报价中。

  (2)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劳务承揽合同,并按实际发放的劳务承揽人员薪酬(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开具发票,开票税金已含在管理费报价中。

  (3)中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并按实际发放的劳务外包人员薪酬(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开具发票,开票税金已含在管理费报价中。

  2、管理费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能满足招标人用工需求的所有服务费用、所有实际发放薪酬(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开票税金、管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等,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清晰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有经批准可以为本项目提供人员服务的能力,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年(含)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担任过国有企业劳务派遣、承揽或外包服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包括但不限于邮政、电信、移动、供电、银行、保险等国有企业),须提供本人工作年限证明、担任过国有企业劳务派遣、承揽或外包服务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劳动合同、2020年09月-2020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等。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5投标人须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承诺及时按照招标人岗位要求提供与岗位相符的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用工合同;

  (2)承诺按时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支付薪酬及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3)承诺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招标人的任何资料信息;

  (4)承诺委派的劳务人员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5)承诺对于招标人重要岗位安排固定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与招标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存在违背商业规则、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拖欠工人工资、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的;

  (8)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有生产安全、劳动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有被法院判处负法律处罚责任的诉讼案件。

  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登录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下载《报名材料》(www.ccswy.com,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xujie1.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徐工,电话:18921884677)确认邮件收取成功。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以邮件形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若搜索不到,则搜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联行号102301000116)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转账事由:宜兴劳务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02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无锡市县前东街188号6楼610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88号

  联系人:茅先生

  电话:0510-82833393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栋B座10楼 

  联系人:徐洁

  电话:18921884677

  电子邮件:xujie1.jswy@chinaccs.cn

  账户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