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义乌市分公司2020年ATM、CRS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1-06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义乌市分公司2020年ATM、CRS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0-283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为满足金华市分公司现有ATM/CRS年度维保服务的需求。主要包括东方通信ATM 43台,东方通信CRS 80台,广电运通ATM 65台,广电运通CRS 305台,广电运通多功能自动柜员机2台,德利多富、迪堡等其他品牌 6台。采购总预算223.48万元;

  1.2、本项目共计2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223.48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合同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技术规范

  报价要求(最高限价)

  数量(台)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台)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合同包一

  广电运通ATM、广电运通CRS的维保服务、德利多富、迪堡、晓星、怡化等其他品牌的ATM和CRS的维保服务

  1、含配件和人工的现场上门服务,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拆除(不含搬运),系统的升级,软件的安装(根据邮储总行的最新要求对系统进行免费升级及配合硬件的改造);

  2、ATM设备所使用的色带、打印纸、钥匙和由于密码不慎遗失所造成的密码锁部件不属于维保范围;

  3、7*12小时服务标准,每天服务时间7:30—19:30。

  广电运通ATM:0.25万元/台/年

  65

  1年

  378

  171.5

  广电运通CRS(含两台自动柜员机):0.5万元/台/年

  307

  其他品牌ATM:0.25万元/台/年

  5

  其他品牌CRS:0.5万元/台/年

  1

  合同包二

  东方通信ATM、东方通信CRS的维保服务

  东方通信ATM:0.26万元/台/年

  43

  123

  51.98

  东方通信CRS:0.51万元/台/年

  80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1.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3.48万元,超过本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1.4、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软硬件维护费、培训费、巡检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1.5、服务范围:金华全市各邮政储蓄网点及离行24小时自助服务点(设备安装详细地址见附件3:2020自助设备维保采购清单-包1、附件3:2020自助设备维保采购清单-包2);

  1.6付款方式:双方每半年根据实际维保数量和服务质量进行一次结算。供应商应在服务每满半年后的第一个月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合同签约主体)收到结算资料后的60个自然日内付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2.2.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应答产品的维保服务资质;

  2.2.5须为设备制造商,或能提供相应设备维保服务的维保服务商(需提供承诺能提供原厂配件的承诺函)

  2.2.6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维保类似设备的业绩;

  2.2.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11月6日09时00分至2020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购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596796400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1月26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 。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邮    编:310000

  电 话:13757976667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电子邮件:/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电    话:15967964006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