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张家港分公司快递包裹部邮路运输外包采购(二次)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张家港分公司快递包裹部邮路运输外包采购(二次)
2、招标编号:JSSZCG-2020-0511
3、项目概述:
(1)服务地点:张家港-苏州、无锡区内;
(2)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合同确定);
(3)采购内容:
序号 |
配送方向 |
运输内容 |
1 |
张家港-苏州、无锡区内 |
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将货物按时保质保量的送到目的地,完成取货及货物签收交接等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普通货运等相关物流运输等内容;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可开具运输服务类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运输车辆具有有效的强制保险,商业保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如无单车200万货物运输保险,投标人须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办理完成单车200万货物运输保险(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具有经批准成立并可以开展货物运输服务业务的能力,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车辆须安装GPS设备,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GPS运行轨迹统计,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具备“张家港市区货运车辆道路通行证”(当前不具备的须提供中标后办理的承诺书);
10)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参与中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0年 10 月 15 日起至2020年 10 月 21 日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5.3 招标文件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或现场缴纳,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开 户 名: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东环路支行
账号:520958193351
5.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邮件获取的投标人,应将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972975910@qq.com,报名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4.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格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年 11 月 05 日 9 : 00 至 9: 30 。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11 月 05 日 9 : 30 。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456号一楼东南角(新生植发南侧,原环球麦游)。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456号 联 系 人:赵平萍
联系电话:0512-6727375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邮政编码:215021
电 话: 0512-65200462
联 系 人: 田娟、孙健
附: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投标单位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日期: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 15 日
疫情期间公开采购防疫预案
为保证疫情期间公开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就相关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入项目投标和开标现场的人员须出示身份证、苏城码,并现场测量体温。
外部人员凭身份证、绿码苏城码,且体温低于37.2°C方可进入。
邮政员工凭绿码苏城码,且体温低于37.2°C方可进入。
所有人员进入现场须配合做好简单消毒。
二、所有人员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在进行开标、评标工作中人员间距要保持1米以上。
三、项目经理负责对所有参会人员信息、体温做好登记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