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的委托,对其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特殊仓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特殊仓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JHHX2020-360。
2.采购内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特殊仓储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及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货时间及安装地点
3.1 供货时间:12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具体开始安装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2 安装地点:景洪市澜沧江路21号。
4.质量要求、质量保修期及质量保证金
4.1 质量要求:所有设备及配件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安装标准。
4.2 质量保修期:全部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不低于3年。
4.3 质量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5%扣留。
5.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12小时内排除故障;若不能排除故障的,24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紧急或重大故障能直接提供备用设备或更换新设备。
6.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6.1 采购预算金额:3226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贰仟陆佰元整)。
6.2 资金来源:自筹。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7.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3 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
9.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9.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9.4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出具其身份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无需授权)。
10.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04日09时00分。
10.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6楼会议室(景洪市宣慰大道75号)。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邮政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
地 址:景洪市宣慰大道75号
邮 编:666100
联 系 人:邓女士
电 话:0691-3066992
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邮 编:666100
联 系 人:曾小琴
联系电话:0691-2122333、15812167213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