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2020年业务单式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HZPOST-FW2020-2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概况:根据湖州市分公司提出的的采购需求,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2020年业务单式采购项目(第二次);
1.2、本项目本次采购划分4个合同包,预估金额140万元(2年),主要包括业务材料、各式台账、业务单式等制品,具体如下: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合同期限 |
确定中标人数量 |
采购预算(含税,2年) |
合同包1(市公司) |
业务材料、各式台账、业务单式等制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
2年 |
1家 |
40万元 |
合同包2(德清) |
1家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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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3(长兴) |
1家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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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4(安吉) |
1家 |
30万元 |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1.3、★最高投标限价:本招标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折扣率(非下浮率)最高限价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
1.4、报价要求:价格已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业务单式、材料、包装、送货、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
1.5、供货地址:湖州市范围内,包括湖州市邮政大楼、支局营业所、营业部等网点(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1.6、供货期限:收到招标人下发的订单后5天内供货,遇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招标人缩短供货时间;
1.7付款方式:甲方收到货品齐全并检验合格后,由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三个月内予以支付货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2.2注册资本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2.3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2.2.4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5投标人必须具备本项目类似经验业绩,至少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一份签订的类似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以及付款凭证);
2.2.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2.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09月16日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购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钱睿娴,电话:15305825398。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招标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4.3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0月09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湖州市吴兴区蜀山路3068号3楼会议室 。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陈工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8006630008 |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钱睿娴 |
电 话:18969114900、15305825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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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haoyj@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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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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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 |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