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19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2020-08-17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19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次进行招标,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辆)

  单辆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19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次二标段

  越野车

  1

  32

  1.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1.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4质量保证期:三年6万公里或10万公里;

  1.5配送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指定地点(供货地点为外地,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配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在长春市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点);

  2.2所投产品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且在有效期内;具有“3C”认证;

  2.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具有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

  2.4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2.7本项目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872157002@qq.com 邮箱(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19年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采购人审核后将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至供应商邮箱。。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09时30分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3088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431-82757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