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国安民幸》纪念邮册定向产品印制制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 采购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集邮与文化传媒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规模:预算金额为12.8万元(含税);
范围:(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分项 |
数量 |
备注 |
《国安民幸》纪念邮册 |
《国安民幸》纪念邮册空册(含册、袋) |
2000套 |
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
纪念封 |
2000套 |
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
|
加工整体封装(含撕票、分票、插票等) |
2000套 |
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
(2)本项目说明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3)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公司(厂商)性质为印刷包装类公司(厂商)。必须具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或以数字印刷方式从事出版物或包装装潢印刷品或其他印刷品的印刷(工商网查询记录)。
4、投标人拥有生产场地和生产工人。
5、投标人拥有7丝磨砂PVC双片手工贴片技术。
6、投标人拥有邮册加工、分拣和邮票撕票、插票技术。
7、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供应商代表投标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 8 月 11 日-2020年 8月 15日,每日9:00-12:00,14:0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40号邮政大厦12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合同和相关图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网络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刘刚,联系电话:0755-82251127,15012729008,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40号邮政大厦12楼。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8月31日09:30
2、投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40号邮政大厦12楼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 8月31日09:30
6.2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40号邮政大厦12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集邮与文化传媒部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40号邮政大厦12楼
邮 编:518000
联 系 人:刘刚
电 话:0755-82251127,15012729008
传 真:0755-25168800
电子邮件:22626223@qq.com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