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招标人)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20年胶带输送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委托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20年胶带输送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SZT2020-SX-QT-GC-0710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包括以下5个分项,按1个标包执行采购,中标1家供应商:
1.太原邮件处理中心工艺改造四期工程包含的胶带输送系统;
2.侯马邮件处理中心分拣机配备工程包含的胶带输送系统;
3.大同邮件处理中心工艺改造项目;
4.长治市邮政分公司工艺改造项目;
5.部分县邮政分公司胶带输送系统设备安装;
备注:①以上设备技术规范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个分项预计总投资1390万元(项目实施中数量如有调整,将按本次采购确定的单价以实调整合同价款并结算,如需增配其它规格设备,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②服务地点:货物送达山西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
③工期要求:以上1-3分项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使用条件;4-5分项要求发出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使用条件。
四、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拟投标产品的生产商,且近3年内须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案例(同类型项目是指国内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的胶带传输分拣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
3.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6.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五、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三/五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近3年内须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案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31层会议室。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368号水工大厦1608室
邮 编:030006
传真电话:0351-6821792
联 系 人:高朋 许苗 马彦贇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