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110技防报警设备及服务项目(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雄安分公司为保证金融网点、业务库、自助机具安全,需要安防报警公司提供技防设备安装及报警服务。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110技防报警设备及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2、投标人须具有在省级公安厅备案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3、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三级资质证书;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分公司(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1号楼5单元10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 7月30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年 8月4日
时刻说明:每天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8日当天09:30:00,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分公司会议室(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2号楼4单元402)。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涛 |
联系人: |
王传棣 |
电话: |
0312-8736313 |
电话: |
0312-566615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rhahxafgs@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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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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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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