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二次公告)”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二、招标编号:HJZB202000618
三、项目概述: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沈阳中心局职工食堂共分为二个地点,分别为:沈阳邮区中心局苏家屯食堂、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食堂,共需1家供应及配送供应商,沈阳邮区中心局负责管理供应商服务质量,并签订食材供应服务合同,合约期为1年。费用预算每年180万元。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内容 |
备注 |
1 |
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商户,经营范围符合食堂食品采购需求,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食品销售资质;
(3)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4)具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5)须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
(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7 月 23 日至2020年 7 月 3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食品销售资质原件及复印件;(3)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证明(须提供经营场所的照片、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材料);(4)完善管理制度的证明(须提供公司管理制度);(5)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板块(http://www.ccgp.gov.cn/cr/list)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网络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回执发送至929605020@qq.com。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8 月 13 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13 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政府采购-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项目联系人: 王泳澎
联系电话:024-22568616
招标代理名称: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邮政编码:110004
项目联系人: 孙月
电 话:024-23180489-813
银行信息:
户 名: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账 号:1249 0637 8810 506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新世界支行
电子邮件:9296050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