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LNZX202007ZGYZ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一级干线邮路外包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备案,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一级干线邮路外包项目
2.2发运地市:(葫芦岛—无锡、葫芦岛—廊坊)
2.3采购内容:通过本次采购,选出实力强、信誉好、价格合理、管理规范的运输企业,作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的合作伙伴,利用厢式、甩挂车辆按照规定路线、班期、时间完成运输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合同金额:约79万元
2.6 服务期:3个月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满足邮件运输服务标准,具备按时完成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能储备,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至少包含普通货运,依法取得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能提供正规的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
3.2证照合法、齐全、有效: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3标人提供的车辆应为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技术标准的厢式货车,车况和性能要保持良好。车辆手续齐全,须投交强险、商业第三者险、车损险等。车辆具备符合邮件运输防火、防盗、防腐、防潮等设备配备要求: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3.4资信良好:投标人要有良好的行业资质证明和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有足够的能力及时理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需赔付事项;
3.5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3.6存在以下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领取时间:2020年07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27日 16时00分。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招标人同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
3报名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道路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行业资质和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的承诺涵。
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获取要求: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报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zxxmgl@126.com),同时将标书款汇至指定账户,再致电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后领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核验无误后向供应商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
招标代理公司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葫芦岛银行财富街支行
账 号:2001 2853 3470 0000 001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1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七楼会议室。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中央大街12号
联系人:张立志
联系电话:0429-213996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87-27号
联系人:何鑫
联系电话:13842968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