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金华邮件处理中心一楼A2区北侧建设钢结构用房项目,招标编号:JHPOST2020-2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选取一家中标单位。
金华邮件处理中心一楼A2区北侧建设钢结构用房
1.2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建设规模27万元。
1.3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邮件处理中心(希望路518号)
1.4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确定1家中标人。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严禁使用无质量保证书的材料,全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工程的合格验收要求。
1.7工程工期: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下发并签收之日起)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在总报价书中确定中标工期,工期提前不奖,每延期一天罚2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2.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2.3钢结构工程三级及以上。
2.2.4建造师(项目经理):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2.2.5投标人须具有在金华市范围内的施工资格。
2.2.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证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费缴款凭证。至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联系人:高工0579-82360578。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7月2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开标会议室 。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联 系 人:高工0579-8236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