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全省邮政生产车辆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注:
4.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4.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安全事故不良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4.6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屏图片并加盖公章);
4.7投标人在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6 月 4 日 9 时 00 分至2020年 6 月 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
5.3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填写:“(邮政车辆监控)标书费”。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工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744231
5.5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应将以下信息(报名登记表须列word)发送至邮箱:denglei8995.jszyt@chinaccs.cn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4) 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纳税人识别号 |
|
3 |
投标人注册地址 |
|
4 |
投标人注册登记电话 |
|
5 |
开户银行 |
|
6 |
银行账号 |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8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9 |
投标人发票邮寄地址 |
姓名/联系方式/地址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 年 6 月 30 日 9 : 00 至 9 : 30 。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6 月30日 9 : 30 。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7。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
邮 政 编 码:210003
联 系 人:吴强文、邓蕾
电 子 邮 箱:denglei8995.jszyt@chinaccs.cn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工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 号:955885430100174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