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兴市分公司济川物流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STZCG-2020-06-41,)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兴市分公司济川物流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泰兴市分公司针对济川药业药物物流全国运输的配送服务(标包一);泰兴市分公司针对济川药业药物物流江苏省内运输的配送服务(标包二)。
1.3预算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含税)(标包一);72万元人民币(含税)(标包二)。
1.4服务地点:泰兴至全国各省市(标包一);:泰兴至江苏省境内(标包二)。
1.5服务期:合同签定之日起壹年。
1.6增值税税率:9%(标包一)
1.7本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泰兴市分公司针对济川药业药物物流全国运输的配送服务 |
根据实际发货需求量 |
全年费用预计1200万元(含税),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
2 |
泰兴市分公司针对济川药业药物物流江苏省内运输的配送服务 |
根据实际发货需求量 |
全年费用预计72万元(含税),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
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服务工作。
注:本次公开招标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综合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有效投标综合折扣率取值范围为(0%—100%]之间。本项目全年预估金额约为1272万元(含税),各车次报价以 “投标一览表”中要求为准,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19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由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荷载量10吨(含)及以上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6辆及以上,车辆为物流运输厢式货车;(提供车辆年检期内的行驶证、车辆照片、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物流配送相关业绩(如所提供的业绩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订单为准。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认可);
2.7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本项目邮件运输服务标准,承诺具备按时完成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能储备和服务保证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投标单位须具有全国性物流运输管理系统(TMS),具备药品流向实时跟踪能力,能满足招标人的外网实时自助查询。(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中标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标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由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本项目邮件运输服务标准,承诺具备按时完成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能储备和服务保证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中标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6 月 1 日 8 时 30 分至2020年 6 月 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ongjian1.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龚经理,电话:1731599030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价格:标包一每套售价 600 元,标包二每套售价 4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泰州邮政济川物流-标书费 ”。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6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鑫龙飞世纪大酒店中国电信营业厅旁)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 系 人: 钱经理 联 系 人: 龚健
电 话: 13961007818 电 话: 17315990303
电子邮件: gongjian1.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 号: 955885430100283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