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邮电印刷厂(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新民市邮电印刷厂(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新民邮电印刷厂清算外委会计事务所项目”(采购编号:ZK-2020-YZ08)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
1、项目概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民邮电印刷厂进行清算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和提供注销指导,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包1为:“新民邮电印刷厂清算外委会计事务所项目”。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1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经营范围具有审计等类似范围;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B708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会计师事务所授权委托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含邮费)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6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生产楼717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投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民市邮电印刷厂
地 址:新民市
联系人:班振铎
电 话:1308240898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4-3133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