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邮政寄递业务单式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 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规模:预算金额为 59.135 万元(含税);
2、范围:(1)采购内容:广东省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 200万份;单证照 A4幅面印刷 70万份;机动车遗失临牌声明 A4幅面印刷 35万份;(2)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3、中标人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投标人是详情单直接生产商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并具备提供上门售后服务和承受一定风险的能力。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3个详情单项目业绩(业绩时间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签字盖章页)、采购订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要求单个单项合同或同一框架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5万元或以上)。
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7日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均加盖公章)到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4楼2412领取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获取的,请邮寄上述资料至上述地址,采购人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联系人:张嘉,联系电话:83882891.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纸质文件递交,联系人,张嘉,电话0755-83882891. 供应商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包装中递交。
6.招标会时间及地点
招标会时间:2020年06月11日 14时30分
招标会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1-24层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邮 编:518048
联 系 人:张嘉
电 话:0755-83882891
传 真:
电子邮件:153079740@qq.com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