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DHC-CSXCG20-12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全省电动三轮车租赁,首次签订合同有效期两年,合同到期后可根据租赁使用情况及供应商服务质量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二年,预计租赁数量1048台,分为1个包进行招标。
4、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电动三轮车租赁采购项目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最高投标限价:每台月租金240元/月,押金500元/台。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供应服务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或电动三轮车租赁。
6.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3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自拟)。
6.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未违法并追究刑事责任、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反招标投标法法规、政策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5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内开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6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缴付至招标代理。银行转账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
账户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
账 号:800140915509018
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8、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每日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12栋4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家,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12栋401室)
9.3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
9.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3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仪式。
11、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东二环710号
联 系 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988275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12栋4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98826、1508477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