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投递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ZPOST-2020011
3、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为完善邮件投递及内部处理流程规范,满足杭州市分公司邮件投递日常运作的需求;
4、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2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2611.2万元。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求 |
评分权重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万件)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1-1 |
投递外包 |
1、含投递相关的内部处理全流程(包括分拣,投递等),具体流程见附件; 2、日均处理量:4万件 最高峰值处理量:不确定 采购人项目资源配置:处理场地、电脑设备、水电由杭州市分公司提供,PDA设备及投递用车由中标人提供自带 |
<1.73元/件 |
95.4% |
件 |
1年 |
1440万件/年 |
2491.2万元/年 |
1-2 |
下行件卸车、分拣 |
1、作业流程环节包括邮件卸车及分拣服务,具体流程见附件; 2、日均处理量:2.4万件 最高峰值处理量:3万件 采购人项目资源配置:处理场地、电脑设备、水电由杭州市分公司提供 |
<0.137元/件 |
4.6% |
件 |
1年 |
876万件/年 |
120万元/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注:①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②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2)服务地址:服务区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3)场地作业时间:工作人员邮件到达时间进行分拣到段后,出发投递;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4)采购人资源配置:
用于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办公的办公场地;用于投递及相关内部处理的所在外包区域的投递点;用于车辆停放的场地;用于邮件投递的“再投批条”等各类邮件批条。
生产所需的场地、水电、设备(不含车辆、PDA)、邮袋、袋牌等投递耗材费用均由采购人提供;
5、入围单位数量:有效应答人大于等于6家选择3家成交单位(如有效应答人大于等于4家且小于6家,则选择2家成交单位;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4家,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5、从事快递行业县级及以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未被列入浙江邮政企业黑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HZPOST-2020011-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6)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7)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组织安排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
场踏勘,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址:杭州市花园兜街22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志刚 13857104908;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 年 4月 22日 8 : 30 至 9 : 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 4月 22日 9 : 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花园兜街22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1016会议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
2、递交形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HZPOST-2020011 投标保证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监察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1-87809146。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环城东路11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市工行城站支行
账 号:1202027719900020055
联系人:王工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7182216
电子邮箱:247175224@qq.com
账 号:12020277199000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