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磋商条件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局委托,就昆明邮区中心局车用轮胎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邮区中心局车用轮胎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2采购预算金额:年约40万元(单价协议,据实结算)。
2.3采购内容:昆明邮区中心局车用轮胎采购项目,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4服务期限:3年,签订单价协议,合同一年一签,据实结算。
2.5供货方式: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需要以电话或其它形式向乙方发出要货计划(不定时、不定量、不定品种),乙方按甲方要货计划的品种、规格、数量向甲方供货。交货时乙方出具发货清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作为对账和结算依据。
2.6供货地点:供货及验收地点为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昆明市区内)。
2.7供货时限:供应商须在接到甲方要货需求后2小时内完成供货;对于甲方通知乙方补充的备货,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根据甲方保管的存货情况适当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供货。
2.8质量要求:
2.8.1.所提供产品必须为正规厂家和正常途径所提供的全新产品,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证书、三包凭证等质量保证材料及相应的产品资料。
2.8.2.所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三包责任,不得以次充好。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由于产品的原因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次采购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备供货能力的生产供应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如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出产品经销授权书;
(3)供应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4)供应商必须提供能按照招标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提供相应承诺);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近两年来(2018年以来)完成过两项类似供货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打印查询页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4月14日至 2020 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4层)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4日14时00分。
6.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4层)。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项目如本次磋商报名阶段或响应文件递交阶段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磋商将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时间及评审办法举行竞争性磋商会议。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局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邮路1号
联 系 人:姚春雪
电 话:0871-6733373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 系 人:陆柳 赵连杰
邮政编码:650041
联系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传 真:(0871)631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