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社保卡寄递智能化邮封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0-02-24来源:中国邮政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社保卡寄递智能化邮封设备项目招标事宜,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质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社保卡寄递智能化邮封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YZNX2020-02,招标编号:HLZB-2020(招)-010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3.1采购内容:采购社保卡寄递智能化邮封设备1台(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3采购预算:118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为该产品的生产供应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的须出具产品经销授权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

  (6)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打印查询页面。

  (8)开标现场审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各投标人是否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开标现场审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近3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以上资格条件不符合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时投标文件拒收。各投标供应商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更新内容。

  五、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5.1请有意报名者于2020年02月24日至2020年02月28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产品经销授权书、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等资料发送至hlzb5676569@126.com邮箱报名,邮件标题必须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9号宁夏邮政大厦1210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951-6920287,18909513330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楼B座11层

  联系人:于则杨           联系电话:1739502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