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2020年职工补充医疗住院保险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2020年职工补充医疗住院保险项目(第二次)。
2.2招标范围:对中邮重庆分公司所辖自愿参保的A、B类人员及退休职工,预计1.2万人为期一年(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24:00时止)的补充医疗住院保险进行采购(实际保险费以最后合同签订人数为准)。
2.3投保方式:风险型。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一次性将保费缴纳给承保公司,承保公司按保险条款进行赔付,盈亏风险自担。
2.4保险责任:
(1)补充医疗住院保证金:
在保险协议有效期内,重庆邮政参保职工在重庆邮政医院等重庆市医保定点医院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保险公司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补充医疗住院保险金(赔付限额16000元):
住院医疗 保险责任 |
报销项目 |
赔付比例或额度 |
赔付限额 |
起付线以下 补充医疗保险金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下部分(三级医院880元,二级医院440元,一级医院200元)。 |
医保定点 医院50% |
16000元 |
基本住院 补充医疗保险金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上到封顶线(重庆市4.7万元)之间统筹支付后,剩余部分医疗费用中的甲类药品、乙类药品、诊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合理医疗费用)。 |
100% |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保险生效后因疾病而导致的身故。 |
赔付限额减以上两项赔付金额的剩余额度 |
(2)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疾病身故保险金”赔付限额(16000元)给付被保险人后,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期内,被保险人赔付金额累计达到16000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期内,每一自然年内被保险人赔付金额累计达到16000元时,对该被保险人当年的保险责任终止。
2.5参保期限:壹年。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12月31日24:00时止。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已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者是经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的省级分公司(注:同一家公司只能授权一家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授权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提交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原件备查;
3.2具有人寿保险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经营能力承保本项目保险,无因偿付能力不足受到监管部门警告或因违法行为导致的诚信不良记录。(提供声明)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1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站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网站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2月18日11时00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号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
联系人:丁女士 |
联系人:马老师 |
电话:023-63887116 |
电话: 023-63548795 |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