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19年路由交换一体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1-16来源:中国邮政网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2019年路由交换一体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以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为自筹资金134.6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本项目以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 投标人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商或取得生产厂商对该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的;

  7.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8.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月17日9时30分到2020年1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请先电话联系(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长安金座C座3单元9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2月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长安金座C座3单元906室

  七、其他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截止时间需在报名时间内;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止时间需在报名时间内;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贪污贿赂”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复印件的内容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八、监督部门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号

  联系人:陶主任

  电话:0471-6983034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长安金座C座3单元906室

  联系人:王海平

  电话:15560991973

  电子邮件:159048719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