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福州邮政客梯、货梯(含拆除、回收、采购、安装及土建改造)项目(招标编号:FJTP-FJTC201220110)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与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斗门水头路10号。
2.2.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邮政国际楼1#、2#货梯和邮政大厦1#、2#客梯,合计4台,含拆除、回收、采购、安装及土建改造(具体详见第四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注:本项目按一个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均以合同包为单位。
2.3.供货安装工期要求:电梯供货时间为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到货后,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合格。
具体供货时间、安装工期的起算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境内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电梯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电梯生产类型、速度参数须满足“第四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标明的要求。
(4)本项目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电梯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万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2月12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层本项目开标室);
7.2.投标人必须派被授权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递交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八、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其中2部货梯最高限价61万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斗门水头路10号
电 话:13860666019、0591-87579079
联系人:张伟、卓荣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54218,邮箱:87554218@sina.com
联系人:李卉、林腾、阳晓玫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帐 号:118080100100104492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