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泉州邮件处理中心工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邮政泉州邮件处理中心工艺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PFJ20190097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1号邮政大厦2410室
采购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杨帆 0591-83300810 邮箱:fjyzcg83300810@163.com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1 |
1-1 |
福建邮政泉州邮件处理中心工艺设备采购项目简易包件分拣机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20900000 |
1-2 |
福建邮政泉州邮件处理中心工艺设备采购项目传输系统 |
1项 |
备注:
3、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拟报名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否则不具备报名及投标的资格,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按下列要求提交对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三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注:三证合一除外)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7)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8)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9)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12)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13)承诺与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14)参加现场勘察并按规定提交现场勘察确认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
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障资金;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为主,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月15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公司地址、拟投标产品品牌、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注明代理产品品牌及产品原生产商、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单位盖章的介绍信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填写完整发邮件至项目经办人指定邮箱,并致电与项目经办人确认。项目经办人在确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将于收到供应商相关信息后的3个小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内,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发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电子档后必须回复邮件确认收悉。
如供应商需要到现场确认的,必须提供上述相关信息的纸质档(其中介绍信及身份证必须提供原件),于2020年1月10日至 2020年1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正常工作时间),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采购中心(福州市古田路101号邮政大厦2410房)联系项目经办人,项目经办人在确认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无误后,现场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发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电子档后必须回复邮件确认收悉。
未获取招标文件者响应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截止提交时间及提交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2月10日上午10:00时之前提交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采购中心(福州市古田路101号邮政大厦2410房),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 年2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古田路101号邮政大厦2408房进行开标。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本项目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将在上述网站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二)公告期限:5天。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采购中心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