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网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TZCG-2019-12-87)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靖江市分公司网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靖江市分公司网点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290.16万元人民币(含税)。
1.4服务地点:靖江。
1.5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贰年,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壹年。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内容及估算金额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最高限价 (含税)(万元) |
网点人力保安 |
2年 |
145.08万/年 |
29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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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
290.16 |
1.7本项目增值税税率要求: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90.16 万元人民币(含税),且须同时满足分项报价的最高限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满足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最高限价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17年1月1日后参选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的保安类服务外包项目合作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所提供的业绩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订单为准。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
2.5 投标人须具有由省公安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6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招标人仅按合同约定支付中标金额,除保安人员正常工资外,包含但不限于超时、加班、代班及节假日加班等一切费用,招标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费用(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2.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中标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12 月 25 日 8 时 30分至 2019 年 12 月 30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并将资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备注 |
1 |
投标人名称 |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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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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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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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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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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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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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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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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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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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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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澄清、中标通知书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招标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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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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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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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发票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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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发票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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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发票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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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将以下内容发至本公告第4.3条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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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Excel表格(可编辑版Excel),文件名:1.XX公司项目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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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Excel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2.XX公司项目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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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书费汇款凭证(JPG格式),文件名:3.XX公司标书费汇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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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执照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4.XX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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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户许可证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5.XX公司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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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报名材料不需要压缩,并按如上资料顺序要求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 08 时30分至 2019 年 12 月30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本招标公告中4.2条所要求的材料发送至gongjian1.jswy@chinaccs.cn,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靖江邮政网点保安-标书费”。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报名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鑫龙飞世纪大酒店中国电信营业厅旁)。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9号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 系 人: 郭经理 联 系 人: 龚健
电 话: 13951158518 电 话: 17315990303
电子邮件: gongjian1.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 号: 955885430100283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