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专用编制袋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已具备进行该项目公开招标的条件。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专用编制袋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19-098)
三、 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四、 货物期限:货物期限为二年。
五、成交供应商:如有效应答人≥4家,则确定2名成交人;如有效应答人=3家,则确定1名成交人。
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合同包1 |
使用环节 |
颜色 |
规格尺寸 |
公差 |
限价 |
预估采购量 |
预估采购金额 |
国际分公司 |
1-1黄色平底袋(大) |
1600*1100 |
±15 |
<3.9 |
130000 |
507000 |
|
1-2黄色方底袋(小) |
1200*60*35 |
±15 |
<4.2 |
88000 |
369600 |
||
1-3黄蓝条纹EMS专用袋 |
1600*1100 |
±15 |
<2.95 |
22000 |
64900 |
||
营业窗口-直封袋 |
1-5砖红色 |
1600*1100 |
±25 |
<9 |
16000 |
144000 |
|
1-6砖红色 |
1200*775 |
±20 |
<5.85 |
16000 |
93600 |
||
1-7砖红色 |
800*500 |
±15 |
<3.2 |
16000 |
51200 |
||
营业窗口-复合袋 |
1-8白色 |
460*415 |
+5 |
<1.6 |
15500 |
24800 |
|
1-9白色 |
575*380 |
+5 |
<1.9 |
15500 |
29450 |
||
1-10白色 |
625*450 |
+5 |
<2.3 |
15500 |
35650 |
||
1-11白色 |
730*550 |
+5 |
<2.9 |
15500 |
44950 |
||
1-12白色 |
780*535 |
+5 |
<3.1 |
15500 |
48050 |
||
1-13白色 |
825*515 |
+5 |
<3.2 |
15500 |
49600 |
||
1-14白色 |
890*490 |
+5 |
<3.3 |
15500 |
51150 |
||
1-15白色 |
955*525 |
+5 |
<3.6 |
15500 |
55800 |
注 (1)共计1个合同包,15个分类,预估总采购额156.97万元;
(2)货物范围:宁波市分公司及各县市分公司;
(3)本项目合同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报价:产品价格含个性化定制费、增值税发票税费、物流费;
(5)货物要求及技术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6)具体采购额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八、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所应答产品生产资质;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投标人必须有一年及以上对浙江快递企业的供货经验;
(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中间商和代理商参与投标。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除双休及节假日)。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递 交 地 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室
递 交 方 式:纸质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 元)
交付方式: 保证金应以支票/电子汇款/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本项目2019年12月16日16时30分前到打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投标。(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当在银行缴付凭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十二、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货物平台、中国邮政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上发布。
(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4)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领取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采购公告第十四条的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招标人。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顺吉 郑建红
电话:0574-87032767 13957402275/13586699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