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19年灭火器购置、充装服务入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ZJPOST-HW-19006。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第一次招标失败。本次为第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章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19年灭火器购置、充装服务入围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招标。
2.2 招标项目一览表: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计量 单位 |
预估采购金额(元) |
1 |
2kg手提式灭火器 |
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
具 |
110万元/年 |
2 |
4kg手提式灭火器 |
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
具 |
|
3 |
35kg手推式灭火器 |
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
具 |
|
4 |
4kg悬挂式灭火器 |
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
具 |
|
5 |
6kg悬挂式灭火器 |
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
具 |
|
6 |
3kg二氧化碳灭火器 |
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
具 |
|
7 |
灭火剂充装的平均单价 |
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
1kg |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合同期三年。预估总采购金额为110万元/年。
备注:采购额以实际订单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服务期限:3年。
2.6 交货期限:承诺供货能力内,7天(含)内送达指定地点。
2.7 招标项目的配送地址:浙江邮政各级分公司(含寄递事业部)及直属单位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相关设备和服务生产销售;
3.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3.3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品牌和型号应为目前市场上的主流产品。投标灭火器须为通过国家3C认证的消防产品,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具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灭火器检验报告;
其中手提式灭火器产品性能符合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的标准;
3.4 投标人须取得消防监管机构核发的《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须保证所供货物及附件是符合我国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承诺供货的灭火器产品到货日期距生产日期不超过3个月;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供应同样或类似产品的业绩;
3.7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一同参加的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10 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4. 报名材料提交及招标文件获取事项
4.1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2 购买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中心。
4.3 购买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和公共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
4.4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本次在报名后免费发放。
4.5 发放形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放。
4.6 投标人将标书费电汇或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并取得汇款单、转账记录等相关支付凭据的复印件,交与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凭证;标书费用的发票在开标当天交回投标人。
4.7 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银行账号:120202171990081802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联 行 号:102331002173
缴款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简称-标书费)
5. 报名提交材料
5.1 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5.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5.4 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需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分公司投标需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5.5 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5.6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含联行号信息);
5.7 若投标产品商标已注册,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完整授权链条的授权证明;
5.8 标书费已缴凭证。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 投标文件递交事项
6.1 递交方式:以纸质投标文件及实物样品方式现场递交。
6.2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10:00。
6.3 递交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南门街300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义乌市分公司生产楼2楼,浙江省邮政义乌集采中心。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10:00。
7.2 开标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南门街300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义乌市分公司生产楼2楼,浙江省邮政义乌集采中心。
8. 投标保证金事项
8.1 投标保证金:2万元。
8.2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将标书费电汇或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并取得汇款单、转账记录等相关支付凭据的复印件,交与招标人,作为投标保证金已缴凭证。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无须再次递交。
8.3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其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入履约保证金;其余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各投标人。
8.4 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银行账号:120202171990081802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众安支行
联行号:102331002173
缴款备注:(项目编号/供应商简称-投标保证金)
9.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相关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若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投诉。
11. 其他事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人联系,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提出质疑,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签署的书面原件并携带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的,视为虚假质疑)送达招标人。
12. 联系方式
12.1 标书购买: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329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1-87269702。
联系邮箱:86095991@qq.com。
12.2 投标文件和样品递交: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南门街300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义乌市分公司生产楼2楼,浙江省邮政义乌集采中心。
联系电话:0579-85322061。
联系邮箱:3241873235@qq.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一:
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 |
|||
填报单位: |
|||
基本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简称 |
(不超过10个汉字) |
||
*供应商注册地 |
|||
*纳税登记编号 |
(如已“三证合一”,则 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如已“三证合一”,则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营业执照号码及营业执照有效期 |
(如已“三证合一”,则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个人类型供应商-证件类型 |
|||
个人类型供应商-证件证号 |
|||
*法人代表 |
|||
*供应商详细地址 |
|||
*供应商开户时的账户名称 |
|||
*供应商开户的银行账号 |
|||
*开户行名称 |
|||
*开户行的联行号 |
|||
企业资质证件类型 |
资质证件号码 |
||
*联系人名称 |
|||
*联系人手机号码 |
联系人固定号码 |
||
*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 |
联系人传真号码 |
||
开票信息 |
|||
*单位名称 |
|||
*税号 |
|||
*地址 |
|||
*联系电话 |
|||
*开户行 |
|||
*账号 |
|||
备注: 1、标“*”部分为必填; 2、联系人信息原则上填写投标人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人的联系信息; 3、资质证件信息,如有需要请自行补充填写。 |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