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电商直营店、报刊零售场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编号:JHPOST2019-65,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电商直营店、报刊零售场地改造,建筑面积505平方,包括装饰工程及水、电安装。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3.5万(含税)。
1.3建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火车站旁。
1.4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确定1家中标人。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严禁使用无质量保证书的材料,全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工程的合格验收要求。
1.7工程工期: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下发并签收之日起)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在总报价书中确定中标工期,工期提前不奖,每延期一天罚2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采购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
2.2.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不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或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同一标段项目应答;
2.2.3应答人必须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5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质。
2.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6楼综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唐工13605799266。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8楼会议室 。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
联 系 人:唐工 |
电 话:13605799266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2019 年 10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