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站前邮政大厦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1.2采购内容及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为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满足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站前邮政大厦职工食堂餐饮的需求。
1.3服务范围及要求:
服务范围及要求 |
合同期内 采购额上限 (万元/月) |
职工食堂工作日内用餐(含早、中餐),预计向300名员工提供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早餐约100人、中餐约300人; 内部餐厅客餐(中、晚); 双休日、节假日及特殊情况临时用餐; 食堂的餐具清洁、卫生清理等工作; 合同内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等。 |
2.5万元/月 |
1.4外包方式:委托管理;
1.5服务地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邮政大厦),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4号
1.6服务期限:两年
1.7中标确定原则:确定一名中标人;
1.8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1.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万元/月,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同时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的相应内容;
2.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必须具有餐饮服务项目业绩,近三年未有食品安全(食物中毒)等不良事件的;没有被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6至少配备一名主厨、一名面点师及食品安全管理员。
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注:
1、 投标人于2019年10月16日起至 2019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持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如企业没有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原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报价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6日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地址:凌河区延安路四段4号(火车站旁邮政大厦)
联系人:刘立伟 王鹤岩
邮 编:121000
电话:0416-7106007 15084154759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联 系 人:王荣荣
联系电话:0416-4590111
二○一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