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新处理中心邮件分拣、装卸业务外包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局新处理中心邮件分拣、装卸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ZJZYZZB-2019-002
3.项目概述:01包:沈阳邮区中心局新处理中心邮件分拣;02包:沈阳邮区中心局新处理中心邮件装卸
4.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沈阳邮区中心局新处理中心邮件分拣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0年6月30日止 |
2 |
沈阳邮区中心局新处理中心邮件装卸 |
1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0年6月30日止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履行合同相适应的资金规模。
(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10月10日至 2019 年10月 2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报名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板块关于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2016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业绩,业绩案例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首尾页、数量页和金额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9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5室 。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政府采购-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项目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22562276
招标代理名称: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9号金辉大厦B座8楼801室
邮政编码:110000
项目联系人: 张宇
电 话:024-23593633-812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账 号:44201592500056402538
电子邮件:14866511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