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中药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中药耗材采购项目,项目预估年采购金额148万元,服务期一年。资金为企业自筹。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合同包,选择2家中标人,服务期12个月。
服务序号 |
产品名称 |
尺寸规格 |
材质 |
预估合同期采购数量 |
报价要求(元) |
备注 |
1 |
一次性中药液复合包装袋 |
420*460(mm)(小) |
涤纶复合 |
950000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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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20*640(mm)(大) |
涤纶复合 |
350000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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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80*420(mm)S |
涤纶复合 |
110000 |
≤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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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00*420(mm)M |
涤纶复合 |
80000 |
≤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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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草药专用配送袋 |
500*(550+50)mm,单层6.5S |
PE材料 |
25000 |
≤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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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一次性中药液包装材料技术要求应满足《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试行)》中所规定指标。 2.特殊规格尺寸的封装袋,由供需双方协商。 |
注:(1)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项目的税费、人工费、配送费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3)投标人需免费提供与一次性中药液复合包装袋配套使用的脚踏式铸铁封口机(下压烫口达到0.8-1公分,宽度至少50公分)及封口机的后续维护,具体型号要求和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4)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免费提供包装袋版式调整及制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产品的销售资质;
4.投标人有完善的生产制作设备并具备生产中药液复合包装袋等特殊包装的厂商;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 9月26 日到2019年 10月 15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下午02时30分,
(2)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花园兜街221号杭州邮政大楼1016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2、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分公司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花园兜街221号1010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邮 编:
联系电话:87182234/13588721977
传 真:
电子邮箱:1711222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