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快递包裹出口处理环节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9-10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快递包裹出口处理环节外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CZCG-20190906,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快递包裹出口处理环节外包采购项目。

  1.2招标内容:邮区中心局快递包裹出口处理环节外包,主要内容、数量如下:

  环节名称

  日均处理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出口快递包裹补收寄环节

  约400件,数量按实结算。

  固定单价:0.30元/件,(本环节报价为固定单价不可随意更改)

  出口快递包裹封发(含卸车)环节

  约180000件,数量按实结算。

  单价最高限价:0.217元/件。

  出口快递包裹装车环节

  约180000袋、件,数量按实结算。

  单价最高限价:0.093元/袋、件。

  出口快递包裹集包袋装车环节

  约2000袋,数量按实结算。

  单价最高限价:0.7元/袋。

  1.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本项目预算金额:1570.59万元人民币(含税)。

  1.5服务地点:新北区黄河路邮区中心局院内。

  1.6 服务期:2019年10月16日到2020年7月15日,共9个月(如因故需提前或延后实施合同,合约总期限9个月保持不变)。 

  1.7服务承诺目标: 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的优质服务。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劳务承揽或人力资源服务或装卸作业或搬运或业务承包揽承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加盖公章的纳税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项目负责人及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9 月 10 日 8 时 30分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并将资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1)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备注

  1

  投标人名称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法定代表人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公司地址

 

  10

  办公电话

 

  11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澄清、成交通知书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招标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12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13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14

  发票联系人姓名

 

  15

  发票联系人电话

 

  16

  发票收件地址

 

  注:

  1.将以下内容发至本公告第4.3条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本Excel表格(可编辑版Excel),文件名:1.XX公司项目报名表;

 

  (2)本Excel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2.XX公司项目报名表;

 

  (3)标书费汇款凭证(JPG格式),文件名:3.XX公司标书费汇款凭证;

 

  (4)营业执照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4.XX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5)开户许可证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5.XX公司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2.以上报名材料不需要压缩,并按如上资料顺序要求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 8 时 30分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本招标公告中4.2条所要求的材料发送至yuxi2.jswy@chinaccs.cn,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常州邮政出口标书费”。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汇款事由:常州邮政出口标书费

  投标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常武北路28号步步高商业广场2号楼26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中路8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 系 人:      陈经理                  联 系 人:          余工                   

  电    话:    0519-88107727            电    话:         15861860137                      

  电子邮件:   yuxi2.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    号:     955885430100283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