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myz2019cs0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次邮政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硬件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资金,预算不予公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集团公司试点需求,适应内蒙古地区税务形势,降低发票管理成本,减少前台工作人员工作量,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用户体验,采购主控服务器4台,KVM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邮政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硬件及相关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 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 要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的;
7. 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8.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 年7 月19 日17时00 分到2019年7月24日 17时00 分
获取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企业简介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日15时00 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 169 号,内蒙古邮政二楼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磋商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8月1日15时00 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 169 号,内蒙古邮政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磋商人必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磋商文件。
磋商将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响应磋商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采购人只接受响应磋商人在磋商当日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采购中心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 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4716983083
电子邮件:12132421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