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简称:中邮重庆涪陵片区分公司)就中邮重庆涪陵片区分公司“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关于涪陵片区分公司综合楼装修项目配套及档案室改造的批复》(渝邮分[2019]110号),渝邮涪陵分办公会纪[2019]0610号文同意实施,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 项目名称:室内全彩LED显示屏
二、 采购编号:LFYZ-2019-0613
三、 采购内容(具体见第三部分项目采购要求)
室内全彩LED显示屏配套设备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本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LED显示屏生产或销售的本国企业,不是显示屏生产企业的,应提供LED显示屏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家鲜章)。但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载有:LED的生产、销售、代理等内容,注册资本要求必须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2、为了保证显示屏所用灯珠的质量,确保品质稳定性,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主要产品应具备强制性检验报告,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系统集成商应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017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有1个LED显示屏项目业绩(实施的LED显示屏业绩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或订单复印件盖企业鲜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业绩)。
5、近三年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信息为投标人名称),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若为外地公司需要在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提供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付款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7、在与中邮涪陵片区分公司合作过程中曾有过不良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五、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7日
2.领取地点: 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9号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投标人需携带:①营业执照;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以上材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答疑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19日
六、应答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4日下午14:30点止
(二)递交地点: 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9号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其应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应答文件;
2、应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签署。
(四)应答时间:2019年6月24日下午14:30点(如遇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
(五)应答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分公司(太极大道9号)生产辅助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
(一)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密封和签署,恕不接受其应答文件;
(二)因供应商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采购单位未能将采购补充文件通知供应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应答。
(四)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
联 系 人: 赵寅 15086712612
地 址:涪陵区太极大道9号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