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就其市本级广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采购编号:LSPOST-FW-19002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广告设计制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组织方式:分散采购
五、签约模式:框架合同
六、采购项目概况:丽水市邮政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等广告内容采购。
七、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按照“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八、磋商供应商的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证齐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同意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在年检期内。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至少具有三年以上专业广告设计制作等服务能力。
3、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址: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6月12日—2018年6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丽水市邮政公司六楼采购中心
十、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0日12:00(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丽水市邮政公司采购中心(丽水市大众街3号六楼)
十三、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6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十四、磋商地址:丽水市邮政公司二楼会议室(丽水市大众街3号)
十五、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元):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现金(信封密封)提交。
十六、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十七、样品的递交
1、需提供的样品:写真、喷绘、名片、横幅
十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和丽水市邮政公司公告栏发布公告上 发布,公示期为3天,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丽水市邮政公司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78-2113126
邮编:323000
地址:丽水市大众街3号6楼采购中心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