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分公司安防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

2019-05-20来源:中国邮政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宁波市分公司安防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19-019)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具体见采购文件):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备 注

  1

  宁波市公司本级网点安防监控系统设备安装

  详见采购文件

  2

  慈溪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外围安防监控高清改造

  3

  慈溪市分公司运钞车车载监控系统设备安装

  4

  象山县分公司业务库安防监控系统设备安装

  5

  余姚市分公司丈亭营业安防监控系统设备安装

 

  六、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2) 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经营范围须涵盖所应答产品的销售或制作资质;

  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内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中标人在宁波市范围内设有或有委托代理公司负责售后服务),能够对提供的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

  9) 所提供的设备品牌和型号应为目前市场上的主流成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  采购文件的发放时间及地点:

  1) 采购文件的发放时间: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6月6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采购文件发放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801室。  

  3)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写明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向采购单位领取采购文件电子版。

  八、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 元)。

  交付方式: 保证金应以支票/电子汇款/汇票/本票等非现

  形式提交:在本项目开标前2天到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3901110019200028808

  九、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8:5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801室。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

  十、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0楼会议室

  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 其他事项:

  1) 如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 本项目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采购文件收取的地点,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3)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磋商文件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4)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领取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磋商的单位,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采购公告十二条的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采购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957402275/0574-87032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