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沈阳格林大饭店有限公司注销外委律师事务所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3-04来源:中国邮政网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沈阳格林大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沈阳格林大饭店有限公司注销外委律师事务所项目”(采购编号:lnxszb2019021900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对沈阳格林大饭店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供应商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注销指导服务直至完成注销工作、协助人员遣散及相关事件的处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包1为:“格林大饭店注销外委律师事务所”。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20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具备协助大型企业注销的服务能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 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铁西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1105室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以下材料购买磋商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近两年协助大型企业注销的服务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邮购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含邮费)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日9: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3月13日9: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生产楼717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东北新闻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格林大饭店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人: 齐主任

  电  话:024-2576660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1105室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24-82574553     

  传真:024-8257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