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2-1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一、招标条件

  锦州邮政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立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付款方为具体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JZYZ2019001。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及下辖4县公司2019年3月--2021年2月贰年以公开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公开磋商、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开询价等)或非公开方式组织的采购项目(包括货物、服务、工程类)的采购代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对投标人提供的本机构的情况、曾经代理类似项目、对项目的代理计划、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最后确定中标单位并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中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有连续五年(含)以上的招标代理从业经历;

  3、近三年独立承办过政府或中央企业(货物、服务、工程类)集中采购项目,且单个采购项目的标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代理服务案例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4、具有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专业评标的能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5、有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须提供图片证明);

  6、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库并且有健全的相关管理制度;

  7、有规范和完善的招标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8、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操守,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

  9、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从2019年2月13日到2019年2月19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报名材料到我司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4号914办公室

  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立伟、付傲轩 0416-7106008/7106012

  6、完成以上操作后,请联系招标人相关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报价及全套电子U盘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4号。

  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3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4号9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四段4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刘立伟、付傲轩

  电    话:0416-7106008/7106012

  传    真:0416-2132215

  邮    箱:283178058@qq.com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