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编号:20183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磋商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普遍服务铁皮柜个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有资金,预算不予公布,磋商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磋商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规模:为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各盟市和旗县分公司采购铁皮柜1502个。
范围:本磋商项目为1 个标段,本次磋商为其中的:铁皮柜1502个。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铁皮柜1502个竞争性磋商标段的响应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磋商要求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磋商项目的能力,具有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3.响应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4. 响应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6.响应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2018年11月)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7.响应人须提供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8.响应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 “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 “贪污贿赂”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9.响应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响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站截图加盖公章)(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年11 月30 日 10时00 分到2018 年12 月7 日 16 时30 分
获取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企业简介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12月12日14 时30 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 169 号,内蒙古邮政二楼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磋商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12 月12日14 时30 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 169 号,内蒙古邮政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磋商人必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磋商文件。
磋商将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响应磋商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采购人只接受响应磋商人在磋商当日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采购中心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监督部门
本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69 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4716983034
电子邮件:22035687@qq.com
磋商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